复方氨酚甲麻颗粒
来源: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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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053
- 英文名称: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Methylephedrine Gran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
- 批准日期:2016-06-21
- 药品本位码:86905394000615
- 品牌
江中药业
-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
- 适应症
解热镇痛、镇咳、缓解流鼻涕、鼻塞、喷嚏等症状。
-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皮肤发红、恶心、呕吐、便秘、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眩晕等。
- 禁忌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应禁用。
2.服用本品或含有相同成份的抗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发生过哮喘的患者应禁用。 - 注意事项
1.请勿与镇咳祛痰药、其他感冒药、解热镇痛药、抗组胺药、镇痛药同用。
2.服药过程中避免汽车机械类的运转操作,不得长期服用。
3.有偶尔发生下述症状的报道,此时应停药并遵医嘱。
(1)服用本品后立即出现荨麻疹、浮肿、胸闷、同时出现面色苍白、手足发凉、出冷汗、气短等症状时。
(2)伴高热,在全身皮肤、口及眼的粘膜处发生皮疹、皮肤红肿、烧伤样水疱等症候时。
(3)发生哮喘时。
4.下列患者服药请遵医嘱:
(1)本人或家族成员有过敏体质时。
(2)肝、肾、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体虚者,高热患者。
(3)心脏病患者,高龄者。
(4)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
5.每日饮酒较多的患者,服用本品应遵医嘱,这些患者服用本品可诱发肝损坏。
6.请将本品置于小儿不宜接触的地方。 - 包装
盒装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遵医嘱。
-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 老人用药
本品含有甲基,高龄患者请遵医嘱。
-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巴比妥类药物,三环类抗抑郁药及酒精的患者,对大量对乙先氨基酚的代谢能力下降,可使对乙先氨基酚的血浆半衰期延长。
2.酒精可增加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引起的肝毒性。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1.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
2.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阻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3.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
4.维生素B2在体内转化为黄素单核苷酸和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二者均为组织呼吸的重要辅酶,并可激活维生素B6,将色氨酸转换为烟酸,并可能与维持红细胞的完整性有关。
5.为中枢神经兴奋药,能兴奋大脑皮层,提高对外界的感应性,并有收缩脑血管,加强解热镇痛药缓解头痛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
1.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
2.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经胃肠吸收较慢,生物利用度约为25%~50%,蛋白结合率72%,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主要经肝代谢,代谢产物和未代谢的药物主要经肾排出;
3.氢溴酸右美沙芬服药后半小时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低,主要为3-甲氧烷、3-羟-17-甲烷及3-羟烷三种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包括原形物和脱甲基代谢产物等。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口服。
- 性状
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