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颗粒
来源: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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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3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江西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克
- 生产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2015-06-19
- 药品本位码:86905379001804
- 品牌
药都
- 相关疾病
咽异感症,梅核气,肝气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胸胁胀痛
- 适应症
临床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肝郁血虚,寒热往来,口燥咽干,脉弦而虚者。逍遥颗粒的无糖型制剂更适于同时患有糖尿病或肥胖的患者,其用量较有糖型更小,服用更方便。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5g*10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甲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密封。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一次1袋,一日2次。
-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