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克硝唑
来源: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2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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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17
- 英文名称:Secnidazole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湖北鄂州
- 剂型: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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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科益工业园
- 批准日期:2016-08-26
- 药品本位码:86901828000718
- 相关疾病
急性肝阿米巴病,急性肠阿米巴病,慢性肝阿米巴病,慢性肠阿米巴病,尿道滴虫病,滴虫病,前列腺滴虫病
- 适应症
抗阿米巴药及抗滴虫药。用于治疗各种急慢性肝肠阿米巴病及尿道、女性、男性前列腺等滴虫病。亦用于贾第虫病及人体各部位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不良反应
1.可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有腹泻,口中常有刺鼻金属味。
2.偶见头痛、失眠、皮疹、白细胞减少和血尿氮增加等,停药后迅速恢复。 -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少数饮酒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头痛、潮红、呕吐和腹痛等症状,服用本品患者避免接触酒精。
3.对炎及滴虫病患者服药期间应注意更换内裤,性伴侣应同时服药治疗并注意洗涤用品的消毒。
4.出现运动失调及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
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剂量为30mg/kg,每天1次,并可根据年龄调整剂量。3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7.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 - 包装
袋装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 药物相互作用
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并用时能增强抗凝药的药效,应注意观察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给药剂量。
- 药物过量
尚未见药物服用过量的文献报道,应避免使用过量或遵医嘱。
- 药物毒理
1.本品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和厌氧菌药物,作用于原虫或厌氧菌的生长期,破坏DNA链或抑制DNA的合成,导致原虫和厌氧菌死亡。
2.本品对泌尿生殖器内滴虫、肠道及组织内阿米巴原虫和贾第鞭毛虫等有较强的杀灭作用。 -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一般口服2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到峰值,在给药剂量0.5-2.0克范围内血药浓度与给药剂量呈线性关系,最大血浆药物浓度为35.7-46.3mg/L。
2.血浆蛋白结合率为血浆药物浓度的15%,生物利用度为100%(±26%),表观分布容积为49.2L,有效药物浓度可持续48小时,消除半衰期为17-29小时,男性约20小时,女性约14小时,给药72小时后仍可从尿液中检测到药物浓度,从尿液中排泄的量为药物的10~25%。 - 贮藏
密闭,防潮。
- 用法用量
1.肠阿米巴病、贾第虫病、滴虫病、细菌性炎及厌氧菌感染成年患者口服本品2.0克(4片)。
2.儿童口服本品30mg/kg,每天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