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唑林钠
来源: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1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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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88
- 英文名称:Cefazolin Sodium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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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92号
- 批准日期:2015-10-10
- 药品本位码:86900792001165
- 相关疾病
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尿路感染,胆囊炎,肝脓肿,心内膜炎,菌血症,肺炎
- 适应症
临床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肺炎等)、尿路感染、胆囊炎、肝脓肿、心内膜炎、菌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的治疗。但对脑膜炎无效。
- 不良反应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
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禁忌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铜法)。 - 包装
袋装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 老人用药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阿米卡星﹑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钠,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钙。
2.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
3.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
4.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 药物毒理
1.抗菌作用比头孢噻吩钠强。对革兰阳性菌如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等有较好的作用,比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强。
2.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也较强,特别对克雷白肺炎杆菌有效,但仅限于克雷白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秆菌等,当然比第二、三代头抱菌素逊色得多。
3.本品对绿脓杆菌无效。
4.本品在第一代头泡菌素中应用较广泛,其优越性是相对耐酶、高效、低毒,较理想的药动学如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分布容积较低、血药浓度较高,消除速率较慢等。 - 药代动力学
1.肌注后较1h达到血药峰浓度,注射后血中浓度较头孢噻吩、头抱匹林(cepbapirin)及头抱拉定高,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5%,可分布于很多组织(心肌、骨、胆囊)及体液(如心包液、胸水、滑液)中。
2.胆汁中浓度较高,尿中浓度很高,但本品在炎症情况下亦难以进入脑脊液中,本品可透过胎盘,本品主要经肾小球滤过及肾小管分泌,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
3.体内半衰期为1.8h,肾功能不全者延长,剂量应调整。
4.本品通常用于注射。肌注1g,1小时血药浓度为64μg/ml;静注1g,30分钟血药浓度为106μg/m1。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1.成人:
(1)常用剂量,一次0..~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