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来源: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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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377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江西南昌
- 剂型:干混悬剂
- 规格:50mg
-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89号
- 批准日期:2015-06-02
- 药品本位码:86905400000080
- 品牌
弘益
- 相关疾病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
-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禁忌
1.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 注意事项
1.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包装
(1g:0.1g)*10袋/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达峰时间约为1~2小时,半衰期2~3小时,作用可持续6~8小时。本品几乎全部通过肾脏排泄。
-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