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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帕罗西汀片

来源: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11 16:29:4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84
  • 英文名称:Paroxet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片剂
  • 规格:20mg(按C19H20FNO3计)
  • 生产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 批准日期:2017-12-06
  • 药品本位码:86900177000424
品牌

万生力乐

相关疾病

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恐缩症,缩阳症,病,感应性妄想性障碍,感应性精神病

适应症

本品用于。
1.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反应性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常见的抑郁症状:乏力、睡眠障碍、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和愉悦感、食欲减退。
2.治疗强迫性神经症。常见的强迫症状:感受反复和持续的可引起明显焦虑的思想、冲动或想象、从而导致重复的行为或心理活动。
3.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常见的惊恐发作症状:心悸、出汗、气短、胸痛、恶心、麻刺感和濒死感。
4.治疗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常见的社交焦虑的症状:心悸、出汗、气短等。通常表现为继发于显著或持续的对一个或多个社交情景或表演场合的畏惧,从而导致回避。
5.治疗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本品可防止抑郁症、惊恐障碍和强迫症的复发。

不良反应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2)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包装

20mg*20片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和哺乳期:动物研究表明,本品无任何致畸性,也无选择性胚胎毒性作用。近期对妊娠头三个月暴露于抗抑郁药物后的妊娠结果进行的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与使用帕罗西汀相关的先天畸形的危险性升高,尤其是在心血管方面的(如,房室间隔缺损)。该数据表明母亲暴露于帕罗西汀下,婴儿发生心血管缺陷的风险约为1/50,而一般人群的预期风险约为1/100。对于妊娠妇女或计划怀孕的妇女,处方医生只有在衡量帕罗西汀潜在受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使用,否则需选择可替代的治疗描施。如果妊娠妇女需停止使用帕罗西汀,处方医生应参见【用法用量】-帕罗西汀的停药和【注意事项】-成年人停用帕罗西汀治疗的症状。暴露于帕罗西汀或其他SSRIs的妊娠妇女中已经有早产的报告,虽然尚未明确早产与药物治疗的因果关系。如果母亲持续到妊娠晚期仍在使用本品,则应当观察新生儿的情况,因为妊娠后三个月的晚期暴露于帕罗西汀或其他SSRIs的新生儿中已经有并发症的报告。但是,与药物治疗的因果关系尚未得到证实。已报道的临床发现包括: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喂哺困难﹑呕吐﹑低血糖﹑张力过高﹑张力过低﹑反射亢进﹑震颤﹑神经过敏﹑烦躁﹑昏睡﹑经常哭和嗜睡。某些情况下,报告的症状被描述为新生儿撤药症状。大多数情况下,据报道这些并发症是发生于分娩后即刻或不久(<24小时)。在一项流行病学研究中,怀孕20周后使用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包括帕罗西汀),与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有关。在怀孕后期使用过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的人群中,据报道绝对的风险大约为每1000妇女中有6-12人,而在普通人群率则为每1000妇女中有1-2人。少量帕罗西汀经乳汁排出。在已发表的研究中,母乳喂养的婴儿中血清浓度无法检出(<2ng/ml)或很低(<4ng/ml)这些婴儿中没有药物效应的体征。尽管如此,赛乐特仍不能用于哺乳期,除非有证据说明母亲的预期受益大于可能对婴儿的风险。

儿童用药

因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及安全性数据尚不完善,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后,其血药浓度较成人高,为慎重起见,初始剂量宜酌减,每日最大剂量不宜超过40mg。

药物相互作用

心脏心脏病患者应用本品通常应注意观察。癫痫与其它精神科药物一样,癫痫患者慎用。癫痫发作总的来说,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癫痫发作的发病率<0.1%。癫痫发作的病人应停止用药。青光眼与其它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s)相比,本品较少引起瞳孔扩大,房角变窄的青光眼患者应慎用。儿童和青少年(年龄小于18岁)在儿童和青少年的重性抑郁障碍和其他精神疾病患者中,自杀意念和行为的风险增加与抗抑郁药物的治疗相关。在本品的儿童和青少年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者相比,帕罗西汀治疗的患者中自杀迹象(自杀企图和自杀念头)以及敌意(主要表现为攻击性、对抗行为和发怒)相关的不良事件比较多见(见【不良反应】。目前还缺乏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生长、成熟、认知和行为发育的长期安全性资料。成年人的临床病情恶化和自杀风险年轻的成年人,尤其是患有重性抑郁障碍的年轻的成年人,在使用帕罗西汀治疗期间,可能增加自杀行为出现的风险。一项对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与安慰剂对照试验分析显示:与安慰剂对照,使用帕罗西汀治疗的年轻的成年人(预定义年龄范围18~24岁)自杀行为几率较高(17/776[2.19%]比5/542[0.92%]),尽管这个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在较大年龄组中(25~64岁,以及等于或大于65岁),没有观察到这样的增加。患有重性抑郁障碍的成年人(所有年龄)使用帕罗西汀治疗,与使用安慰剂对照,自杀行为的几率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11/3455[0.32%]比1/978[0.05%];所有的事件为自杀企图)。然而,因帕罗西汀所致(8/11)自杀企图大多数发生在18-30岁的年轻的成年人中。这些重性抑郁障碍的数据表明在患有精神疾病的年轻的成年人群观察到的较高自杀几率有可能外延到24岁以上的人群中。抑郁症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都可能出现抑郁症状恶化,和/或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自杀迹象),这种危险性持续存在,直到病情显著缓解。在恢复的早期自杀危险性可能升高,这是所有抗抑郁药物治疗普遍的临床经验。其他用帕罗西汀治疗的精神疾病也可能有自杀行为的危险性升高,并且,这些情况也可能与重性抑郁障碍合并存在。此外,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念头病史的病人,年轻的成年人以及开始治疗前表现出明显的自杀意念的病人出现自杀念头或自杀企图的危险性较高。整个治疗期间应当监测所有病人,注意是否出现临床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自杀迹象,特别是在疗程开始的时候,或者改变用药剂量的时候(增加或减少)。应该告诫病人(和病人的看护人员),注意监测病情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或出现自杀意念/行为或自我伤害念头的情况,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要立即寻求医疗建议。应该意识到一些症状的出现[例如兴奋、静坐不能或躁狂)可能与基础疾病状态或药物治疗有关(参见静坐不能、躁狂和双相情感障碍;【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临床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或出现自杀意念/行为,特别是那些严重、突然发生或新出现的症状,应该考虑变更治疗方案,包括可能停用药物。电休克疗法(ECT)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临床经验。然而,罕见正服用SSRIs患者可延长ECT治疗诱发的癫痫发作和/或继发癫痫的报道。低钠血症罕见低钠血症的报道,主要在老年患者中发生。低钠血症症状通常在停药后可得到逆转。出血有服用本品后,出现皮肤和粘膜出血(包括胃肠道出血)的报道,故应谨慎与增加出血危险性的药物合用,已知和可能具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慎用本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治疗至少2周后,才可开始谨慎应用帕罗西汀,并且本品治疗的用药剂量应当逐渐增加,直到达到理想效果(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肾脏损害/肝脏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当慎用(见【用法用量】)。驾驶/操纵机器临床经验证明,服用本品后,对认知或精神运动功能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种活物一样,服药的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成年人停用帕罗西汀治疗的症状:成年人的临床试验中,帕罗西汀治疗的病人停药时30%的病人有不良事件,安慰剂组的病人有20%有不良事件。发生停药症状的情况与物质滥用出现的药物成瘾或药物依赖所产生的症状不同。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电休克感觉和耳鸣)、睡眠障碍(包括强烈的梦境)、兴奋或焦虑、恶心、震颤、意识模糊、出汗、头痛、腹泻已有报道。这些症状一般为轻中度,但是部分病人的症状可能较重。这些情况往往发生于停药后的前几天,但是也有很罕见的报告这些症状发生于意外漏服1次药物的病人中。这些症状一般是自限性的,常常在2周内消退,虽然某些人的症状可能延长(2-3个月或更长)。因此,建议停用本品的时候,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在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内逐渐减量停药(见“帕罗西汀停药”,【用法用量】)。儿童和青少年停用帕罗西汀的症状: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帕罗西汀治疗的病人停药时32%的病人有不良事件,安慰剂组的病人24%有不良事件。停用本品时报告发生率至少占病人的2%,发生率至少为安慰剂组2倍的事件包括:情绪不稳定(包括自杀意念,自杀企图,情绪改变和流泪),神经质,头晕,恶心和腹痛(见【不良反应】)。

药物过量

现有资料表明,本品有较大的安全范围。曾有单次服用本品2000mg或与其它药物合用(包括酒精)药物过量的报道。过量服用本品后的经验表明,通常报告的与帕罗西汀药物过量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嗜睡,昏迷状态,恶心、颤抖,意识模糊.头晕,呕吐、瞳孔散大、发热,血压变化、头痛,不自主肌肉收缩.激动、焦虑和心动过速。其他观察到的帕罗西汀药物过量(单独或与药物合用)的明显体征和症状包括惊厥(包括癫痫持续状态)、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高血压、攻击性反应,晕厥,低血压.木僵、心动过缓、肌张力失调、横纹肌溶解、肝功能异常症状(包括肝功能衰竭、肝坏死、黄疸、肝炎和肝脂肪变性),5-羟色胺综合征,躁狂反应、肌阵挛、急性肾衰竭和尿潴留。偶有昏迷或心电图变化的事件报道,但很罕见危及生命,多发生在合用其它精神科药物时(伴有或不伴有酒精)。
无特殊的解,可按其它抗抑郁药物过量的常规方法处理。患者可以根据临床适用的方法或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的推荐来处理。

药物毒理

盐酸帕罗西汀为抗抑郁症药,是强效、高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可使突触间隙中5-HT浓度升高,增强中枢5-羟色胺能神经功能。仅微弱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与毒蕈碱受体或α1-、α2-、β-肾上腺素受体,多巴胺2受体(D2),5-羟色胺1、2受体(5-HT1,5-HT2)和组胺H1受体几乎无亲和力。对单胺氧化酶无抑制作用。


遗传毒性:
帕罗西汀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程序外DNA合成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及大鼠显性致死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给予帕罗西汀15mg/kg/天(以mg/m2计算,是治疗抑郁症临床推荐剂量的2.9倍),大鼠的受孕率下降。在2到52周的毒性研究中,发现雄性大鼠生殖道不可逆损伤(50mg/kg/天时可见附睾管上皮空泡,25mg/kg/天时伴随精子生成抑制的睾丸输精管萎缩)。器官形成期大鼠和家兔分别给予帕罗西汀50mg/kg/天和6mg/kg/天(以mg/m2计算,分别相当于治疗抑郁症临床推荐剂量的8和2倍),未见致畸作用。但是在大鼠妊娠后三个月及整个哺乳期连续给药,哺乳期的前4天,幼鼠死亡增加,该作用发生在1mg/kg/天,死亡原因尚不清楚。未能确定造成大鼠幼鼠死亡的无影响剂量。
致癌性:
在啮齿类动物掺食法给药两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小鼠和大鼠的给药剂量分别达25mg/kg/天和20mg/kg/天(以mg/m2计算,分别相当于治疗抑郁症临床推荐剂量的2.4和3.9倍)。结果可见高剂量组雄性大鼠网状细胞瘤发生率显著增加(对照,低,中和高剂量组分别为1/100,0/50,0/50和4/50),淋巴网状内皮细胞瘤发生率呈剂量依赖性增加。雌性大鼠未见影响。小鼠中肿瘤数呈现剂量相关性增加,但出现肿瘤的小鼠数量未见药物相关性增加。这些发现与人类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药代动力学

帕罗西汀盐酸盐溶液口服后吸收完全。每日口服本品30mg,连续服用30天,平均清除半衰期约为21小时(CV32%)。帕罗西汀主要经代谢降解,其代谢产物无药理活性。在剂量增加时表现为非线代动力学过程。帕罗西汀部分是由CYP2D6代谢,代谢产物主要经尿液排泄,少量由粪便排泄,尚没有在CYP2D6缺陷患者(缺乏代谢型)中评价帕罗西汀药代动力学的资料。

吸收和分布
口服后本品能完全吸收,吸收后经首过代谢。正常男性每日口服本品30mg,大部分10天左右能达到稳态,极少数病人所需的时间稍长,稳态时的Cmax为61.7ng/ml,Tmax为5.2hr,Cmin为30.7ng/ml。T1/2为21小时(CV32%)。稳态Cmax和Cmin值是单剂量临床试验预测数值的6-14倍。基于AUC0-24。计算的稳态药物暴露量则为单剂量临床试验预测数值的8倍。过度蓄积是由于帕罗西汀的代谢酶快速饱和的结果。
采用在单剂量给药的同时进食/或不进食的方法,研究了食物对帕罗西汀生物利用度的影响。与食物同服时,AUC略有增加(6%),但Cmax增加较多(29%),血浆浓度达峰时间从6.4小时缩短到4.9小时。本品95%与血浆蛋白结合,分布于全身各组织,包括中枢神经系统,仅1%留在体循环中。
代谢和排泄
其清除半衰期通常为24小时。本品经肝脏代谢,主要经肾脏排泄,少量由粪便排泄。其代谢物无活性。
帕罗西汀口服吸收后的主要代谢产物为氧化和甲基化的极性共价复合物,易于清除。与葡萄糖醛酸及盐的共价结合物为主,主要代谢产物已经分离出并确定。资料显示药物的代谢产物对5-羟色胺再摄入的活性抑制作用不足母药的1/50。CYP2D6参与了帕罗西汀的部分代谢。在临床用药剂量时,该酶的饱和使帕罗西汀剂量增加及疗程增加时的药代动力学过程表现为非线性。该酶对帕罗西汀代谢的作用提示了一些潜在的药物间相互作用可能(参见【注意事项】)。口服帕罗西汀溶液30mg剂量后10天,将近64%由尿液排泄,其中2%为母药,62%为代谢产物;大约有36%由粪便排泄(可能是经由胆汁),其中大多数为代谢产物,母药不足1%。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1.口服,建议每日早餐时顿服,药片完整吞服匆咀嚼。
2.抑郁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服用2~3周后根据病人的反应,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量可达50mg,应遵医嘱。
3.强迫性神经症: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20mg,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60mg。
4.惊恐障碍: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病人的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一般认为惊恐障碍治疗早期其症状有可能加重,故初始剂量为10mg。
5.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若对20mg无反应的患者可根据病人临床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剂量改变应至少有一周的间歇期。
6.本品与所有的抗抑郁药一样,治疗期间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病人应治疗足够长时间以巩固疗效,抑郁症痊愈后应维持治疗至少几个月,强迫性神经症和惊恐障碍所需维持治疗的时间更长。停药方法与其它精神科药物相似,需逐渐减量,不宜骤停。
7.帕罗西汀的停药:
(1)和其他精神药物一样,本品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部分)。近期临床试验中采用的逐渐减量停药方案是:以周为间隔逐渐减量,每周的日用剂量比上周的日用剂量减少10mg,每周减量1次。
(2)当日用剂量减至每日20mg时,病人按该剂量继续用药1周,然后停药。如累减量或停药后出现不能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恢复到前次的用药剂量治疗。然后,医生可以继续进行减量方案,但减量的速度要更加缓慢。
8.肾/肝功损害:由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分)或肝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后血药浓度较健康人高。因此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如果需要增加剂量,也应限制在服药范围的低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双面凸起的薄膜包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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