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罗沙星片
日期:2018-12-05 09:12:1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60
- 英文名称:Fleroxacin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0.1g
- 生产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光明路2号
- 批准日期:2015-04-16
- 药品本位码:86903098001662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
适应症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禁忌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6.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包装
100mg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去羟肌苷(DDI)制剂中含有的铝及镁可与氟喹诺酮类螯合,不宜合用。
2.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4.含铝或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吸收,建议避免同服,不能避免时宜在本品服用前2小时,或服用后6小时服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本品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肺炎球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椽酸菌属、粘质沙雷氏菌、绿脓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球菌等均有较强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健康志愿者单次口服0.1、0.2、0.4g后,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可达1.6、2.9和5.1μg/ml,血消除半衰期(t1/2)为9.9~11.6小时。本品在体内有少量代谢物。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3%,能广泛分布于各组织中。本品在多数组织中的浓度接近或高于同时期血浓度,但中枢神经系统中浓度很低。本品主要随尿排泄,口服后72小时内尿中排出86%,其中75%为原药,少部分由胆汁排泄,随粪便排出量仅占4%。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2~0.4g(一日2~4片),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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