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日期:2018-12-11 12:18:3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2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and Vitamin C Effervescent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30mg、维生素C200mg
- 生产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沈辽西路99号
- 批准日期:2018-05-23
- 药品本位码:86901271000327
相关疾病
解热镇痛,感冒,发热,头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关节痛,头痛
适应症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禁忌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0.33g:0.2gx9片/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儿童用药
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50公斤(约15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须减量使用。
老人用药
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药物相互作用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
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
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
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
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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