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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首安神颗粒
日期:2018-12-05 13:40:3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3号
- 批准日期:2015-10-08
- 药品本位码:86902519000185
相关疾病
肾虚,眩晕,肝肾不足,心脾两虚,肾虚
适应症
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g*6袋*2盒/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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