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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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沙霉素片

日期:2018-12-06 07:37:2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81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片剂
  • 规格:0.2g(20万单位)
  • 生产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05号
  • 批准日期:2017-10-13
  • 药品本位码:86900818002497

相关疾病

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支原体肺炎,软组织感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包装

0.2g(20万iu)*24片/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本品可通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但孕妇服用本品时仍宜权衡利弊。2.因本品可进入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服用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用药

本品老年患者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但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与茶碱﹑口服避孕药和等无配伍禁忌。
2.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
3.本品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链霉菌(Streptomycesnarbonensisvar.Josamyceticus)产生的一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仿。
1.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的抗菌作用较红霉素略差。
2.但对诱导型耐药菌株仍具有抗菌活性。脑膜炎双球菌、百日咳杆菌对本品敏感。
3.对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及真杆菌等厌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
4.胞内病原体如支原体属、衣原体属、军团菌亦对本品敏感。
5.本品不诱导葡萄球菌对大环内酯类药物的耐药性,为非诱导型抗生素。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体内分布快而广,脏器组织浓度高。口服本品1g后0.75~1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2.7~3.2mg/L,在房水及前列腺中的浓度分别为0.4mg/L及4.3mg/kg;口服500mg后,在尿、骨、齿龈、扁桃体等中的浓度可达0.43~13.7mg/L(kg);在胆汁及肺中的浓度高;在吞噬细胞中的浓度是血清浓度的20倍。患者口服本品后,2~6小时痰液中药物浓度为血药浓度的8~9倍,在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为血药浓度的1/3~1/4,在脐带血和羊水的药物浓度为血药浓度的1/2,但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主要以代谢物从胆汁排出,尿排泄量少于20%,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5~1.7小时。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本品成人,一日0.8~1.2g,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均分3~4次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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