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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紫溶液

日期:2018-12-05 10:52:4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530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河南安阳
  • 剂型:酊剂
  • 规格:1%
  • 生产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东段
  • 批准日期:2015-03-25
  • 药品本位码:86903063000737

相关疾病

烧伤,口腔炎,烫伤,气息异常

适应症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不良反应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包装

溶液剂/20ml:0.2g/瓶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儿童用药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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