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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洛铂

日期:2018-12-13 23:52:1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308
  • 英文名称:Lobaplatin for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0mg(以无水物计)
  • 生产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批准日期:2015-07-28
  • 药品本位码:86905765000251

相关疾病

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白血病,肺癌,肺癌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乳腺癌、小细胞肺癌及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不良反应

1、血液毒性:在洛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3。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的频率高达75%。血小板数降低常在注射洛铂后2周(14天)开始,血小板计数常在下降后1周恢复到100,000/mm3。在15%患者中(在大量化疗后卵巢癌患者中达325%)白细胞计数低于2000/mm3。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禁忌

有骨髓抑制患者,或有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或出血)和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禁用。对铂类化合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用洛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

包装

玻璃管制注射剂瓶,1瓶/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和哺乳期禁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洛铂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并在洛铂治疗终止后6个月内也应避免怀孕。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洛铂和其他骨髓抑制药物同时应用,可能增加骨髓毒性作用。

药物过量

对洛铂没有特异性的解毒剂。如发生过量,建议给患者进行大量输液、强制性利尿,并进行严密监护和对症处理。

药物毒理

具烷化作用,属烷化剂(广义)。本品对多种动物和人肿瘤细胞株有明确的细胞毒作用,与顺铂的抑瘤作用相似或较强,对顺铂有抗药性的细胞株,仍有一定的细胞毒作用。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后,血清中游离铂的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与完整的洛铂基本上相同,在血液循环中没有或很少代谢产物存在。洛铂的两种立体异构体曲线也完全相同。用药患者的血清中总铂和游离铂的浓度时间曲线,在1小时内相似,在11小时后,血循环中约25%的洛铂浓度和血清蛋白结合。

贮藏

遮光,密闭,在25℃下保存。

执行标准

WS-016(X-014)-98。

用法用量

使用前用5ml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应用(存放温度2-8℃)。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副作用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歇期为3周。如副作用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歇。用药的持续时间:治疗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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