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东出口五公里处(南和工业园区)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清热解毒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17:05:0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348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邢台市东出口五公里处(南和县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2016-01-07
  • 药品本位码:86902607000158

相关疾病

热毒壅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每盒10ml×10支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第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推荐药品
川贝罗汉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Z20064200

秋梨润肺膏

国药准字Z13020994

牛黄清热胶囊

国药准字Z20003042

心可宁胶囊

国药准字Z20003041

清热解毒口服液

国药准字Z2006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