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云盘山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太行西街以西、学苑路以南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河北云盘山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日期:2018-12-14 11:24:4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418
  • 英文名称: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Gran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太行西街以西、学苑路以南
  • 批准日期:2017-03-07
  • 药品本位码:86902654000286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1.超量服用应严密观察副作用和中毒的发生,注意监测血压、脉搏、呼吸及体温。
(1)如服用超过8片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或胃痉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
(2)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
2.服药过量时应:
(1)立即洗胃、催吐、大量补液利尿、酸化尿液以增加药物排泄,并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拮抗剂乙酰半胱氨酸,不得给活性炭,因可影响解的吸收;乙酰半胱氨酸首次140mg/kg,口服用药,然后70mg/kg用药,每4小时1次,共17次;
(2)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拮抗药宜早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应给予其他对症与支持疗法。并观察有无动作过多、惊厥、心律失常及低血压等情况,按需要分别给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

药物毒理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2次。

推荐药品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国药准字H13024418

维生素C片

国药准字H13021299

度米芬含片

国药准字H13024443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国药准字H13024004

维U颠茄铝胶囊

国药准字H1302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