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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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片

日期:2018-12-09 23:16:5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01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片剂(糖衣)
  • 规格: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 批准日期:2015-06-18
  • 药品本位码:86900417000474

相关疾病

咽血管畸形,咽部异物,喉炎,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g。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Z11012008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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