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日期:2018-12-10 15:08:4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20111
- 商品名:易孚
- 产品类别:生物制品
- 剂型:凝胶剂
- 规格:5万IU (100μg) /10g /支
- 生产地址: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
- 批准日期:2015-08-08
- 药品本位码:86905198000026
品牌
易孚
相关疾病
无机碱皮肤损伤,无机碱引起的皮肤病,烧伤,烫伤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不良反应
本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
2.本品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的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
3.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芽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
4.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包装
5万IU(100μg)/10g/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遇酒精﹑碘酒等,可能会使EGF变性,而使活性降低。因此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后,应再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然后使用本品。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可促进动物皮肤创面组织修复过程中的DNA、RNA和羟脯氨酸的合成,加速创面肉芽组织的生成和上皮细胞的增殖,从而缩短创面的愈合时间。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家兔背部破损皮肤涂抹本品(6g凝胶/次,每日1次,浓度200μg/g,相当于临床用药浓度的20倍),连续36天,给药局部皮肤及各脏器均未见明显毒性反应。本品较长时间局部应用对愈合后创面的远期影响不清楚。
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尚无动物研究资料。
致癌性:研究文献提示,EGF有促进某些肿瘤细胞生长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动物和体外研究文献提示,EGF作为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细胞因子,可以抑制某些肿瘤细胞的生长。
对于烧伤患者(尤其是较大面积烧伤时)局部较长时间使用本品的影响尚不清楚。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患者烧伤面积达5-10%时,给药前、后的血清EGF水平未见明显改变。
药代动力学
机体对rhEGF极微量吸收,并很快通过肾脏清除,对机体内EGF水平几乎无影响,无积蓄作用。
贮藏
4-25℃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
用法用量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cm2创面使用本品1g(以凝胶重量计)。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无颗粒,不析水,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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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国药准字S201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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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国药准字S20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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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国药准字S20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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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国药准字S200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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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国药准字S200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