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日期:2018-12-04 22:07:0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138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末)
- 规格:1.5g(按C25H27N9O8S20.75g与C8H11NO5S0.75g计)
-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 批准日期:2016-01-04
- 药品本位码:86902673000359
相关疾病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腹膜炎
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下呼吸道感染;
(2)上、下泌尿道感染;
(3)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
(4)败血症;
(5)脑膜炎;
(6)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7)骨骼和关节感染;
(8)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系统感染。
2.由于头孢哌酮/舒巴坦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因此单用本品就能够治疗大多数感染,但有时也需要头孢哌酮/舒巴坦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当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参见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部分),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参见用法与用量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部分)。
不良反应
1.一般而言,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至中度,可以耐受,不影响继续治疗。从约有2500位患者参加的比较性或非比较性临床试验数据库中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与其它抗生素一样,使用本品时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据报道,腹泻(稀便)腹痛最为常见,其次是恶心及呕吐,发生率为3.6~10.8%。
(2)皮肤反应与所有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发生率为0.8~1.3%,易发生于有过敏病史,特别是对青霉素过敏的中性粒细胞轻度下降病人。
(3)血液系统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类一样,长期使用本品有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可能。一些病人对直接库姆斯试验呈阳性反应。曾报导有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的降低。曾发现有一过性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现象。低凝血酶原血症也曾有报道。
(4)其它不良反:应小于1%的患者中出现头痛、发热、注射处疼痛、寒战等不良反应。应用本品期间饮酒或接受酒精药物者可出现双硫仑样(disulfirm)反应。
(5)实验室检查异常现象:在所报导的病例中6.3~10%的病例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或血胆红素有一过性的升高,尿素氮及肌酐增高,菌群失调等。
(6)局部反应:肌内注射时,本品耐受性良好,偶有注射部位一过性的疼痛。与其它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一样,用静脉插管输注时,有些患者会在输注部位发生静脉炎。
2.有报道,本品上市后还发生了下列不良反应
(1)一般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包括休克)等;
(2)心血管系统:低血压等;
(3)胃肠道:伪膜性肠炎等;
(4)造血系统:淋巴细胞减少症等;
(5)皮肤/附件:瘙痒,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6)泌尿系统:血尿等;
(7)血管系统:血管炎。
禁忌
已知对青霉素类、舒巴坦、头孢哌酮及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
有报道,接受β-内酰胺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可发生严重的、偶可致死的过敏反应。这些过敏反应更易发生在对多种过敏原有过敏史的患者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
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
头孢哌酮主要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病和/或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通常延长并且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即使患者有严重肝功能障碍时,头孢哌酮在胆汁中仍能达到治疗浓度并且其半衰期仅延长2-4倍。
遇到严重胆道梗阻、严重肝脏疾病或同时合并肾功能障碍时,可能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同时合并有肝功能障碍和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监测头孢哌酮的血清浓度,根据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对这些患者如未密切监测本品的血清浓度,头孢哌酮的每日剂量不应超过2g。
3.一般注意事项
与其他抗生素一样,少数患者使用头孢哌酮治疗后出现了维生素K缺乏,其机制很可能与合成维生素的肠道菌群受到抑制有关,包括营养不良、吸收不良(如肺囊性纤维化患者)和长期静脉输注高营养制剂在内的患者存在上述危险。应监测上述这些患者以及接受抗凝血药治疗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需要时应另外补充维生素K。
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可引起不敏感细菌过度生长。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与其他全身应用的抗生素一样,建议在疗程较长时应定期检查患者是否存在各系统器官的功能障碍,其中包括肾脏、肝脏和血液系统。这一点对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
4.几乎所有抗菌药物的应用都有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其中包括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其严重程度可表现为轻度腹泻至致命性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引起结肠正常菌群的改变,导致难辨梭菌的过度生长。
难辨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毒素B与CDAD的发病有关。高产毒的难辨梭菌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这些感染可能对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有可能需要结肠切除。对于所有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到CDAD的可能。由于曾经有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之后超过2个月发生CDAD的报道,因此需仔细询问病史。
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头孢哌酮/舒巴坦临床应用经验表明,本品不会降低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6.配伍禁忌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由于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有物理性配伍禁忌,因此两种药液不能直接混合。如确需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参见【适应症】联合用药部分),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输注给药,但必须使用不同的静脉输液管,或在输注间歇期用一种适宜的稀释液充分冲洗先前使用过的静脉输液管。另外,建议在全天用药过程中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者给药的间隔时间尽可能长一点。
(2)乳酸钠林格注射液:由于本品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混合后有配伍禁忌,因此应避免在最初溶解时使用该溶液。在两步稀释法中,先用注射用水进行最初的溶解,再用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参见【用法用量】使用/操作说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部分)。
(3)利多卡因:由于本品与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后有配伍禁忌,因此应避免在最初溶解时使用此溶液。在两步稀释法中,先用注射用水进行最初的溶解,再用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参见【用法用量】使用/操作说明利多卡因部分)。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曾在大鼠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所用剂量高达人体用量的10倍,未发现其生育能力受到损害,也未发现药物有任何致畸作用。舒巴坦和头孢哌酮均可通过胎盘屏障,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足够的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由于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通常不能预测人体的情况,因此,只有在医生认为必要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
哺乳期用药
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分泌到人体的母乳中。尽管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够进入到母乳中,但哺乳期妇女仍应小心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本品儿童每日推荐剂量如下:
比例头孢哌酮/舒巴坦(mg/kg)头孢哌酮(mg/kg)舒巴坦(mg/kg)2:130-6020-4010-20上述剂量分成等量,每6至12小时注射一次。在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上述剂量可按2:1的比例增加到每日240mg/kg(头孢哌酮每日160mg/kg),分等量,每日给药2-4次(参见【儿童用药】婴儿用药部分及【药理毒理】临床前安全性资料儿童用药部分)。
新生儿用药
出生头一周的新生儿应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在患儿中的每日最高剂量不
老人用药
在伴有肾功能不全和肝功能受损的老年人群中进行了头孢哌酮/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参数的研究,与正常健康受试者相比,在这些患者中舒巴坦和头孢哌酮均显示出半衰期延长,药物清除减少和表观分布容积增加。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参数与肾功能的损害程度高度相关,而头孢哌酮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则与肝功能的损害程度关系密切。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或静脉注射含乙醇药物将抑制乙醛去氧酶的活性,使血中乙醛积聚出现双硫仑样反应。有报道,患者在使用头孢哌酮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饮酒可引起面部潮红,出汗、头痛和心动过速等特征性反应,其他一些头孢菌素也曾报道有类似反应。因此患者使用本品时,忌用含酒精类药物及饮酒以避免发生双硫仑样反应。对于需要鼻饲或胃肠外营养患者,流汁或输注营养液中应避免给予含有酒精成分。
2.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由于头孢哌酮/舒巴坦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有物理性配伍禁忌,直接混合抗菌活性下降,故不能在同一容器中使用。如确需头孢哌酮/舒巴坦与氨基糖类抗生素合用时,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输注给药,但必须使用不同的静脉输液管,或在输注间歇期用一种适宜的稀释液充分冲洗先前使用过的静脉输液管。另外,建议在全天用药过程中头孢哌酮/舒巴坦与氨基糖昔类抗生素两者给药的间隔时间尽可能长一点。
3.利多卡因
由于本品与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后有配伍禁忌,因此应避免在最初溶解时使用此溶液。在两步稀释法中,先用注射用水进行最初的溶解,再用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
4.本品与引起出血倾向的药物如抗凝药、溶栓药、非甾体抗炎药等合用时要考虑到对人体凝血功能和出血危险的累加或多重影响。
5.本品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B、多西环素、氯酯醒、阿马灵、苯海拉明、门冬酸钾镁不能混合以免发生沉淀。本品与安太乐、普鲁卡因胺、氨茶碱、丙氯拉嗪、细胞色素C、镇痛新.抑肽酶混合后6小时发生外观变化。本品与酸制剂、含胺、胺碱制剂配合发生沉淀,与碱性制剂配合使效价降低。
6.药物实验室试验相互作用,用本尼迪特或费林溶液检查尿中葡萄糖,可能呈假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呈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药物过量
有关人体发生头孢哌酮钠和舒巴坦钠急性中毒的资料很少。预期本品药物过量所出现的临床表现主要是那些已被报道的不良反应的扩大。脑脊液中高浓度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抽搐等。由于头孢哌酮和舒巴坦均可通过血液透析从血循环中被清除,因此如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过量,血液透析治疗可增加本品从体内的排出。
药物毒理
1.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抗菌成分为头孢哌酮,为第三代头孢菌素,通过在细菌繁殖期抑制敏感细菌细胞壁粘肽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舒巴坦除对奈瑟菌科和不动杆菌外,对其它细菌不具有任何有效的抗菌活性。但用细菌进行的生化研究显示,舒巴坦对由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多数重要的β-内酰胺酶具有不可逆性的抑制作用。
2.通过对耐药菌全细胞的研究证实,舒巴坦可防止耐药菌对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破坏,并且舒巴坦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明显的协同作用。由于舒巴坦可与某些青霉素结合蛋白相结合,因此敏感菌株通常对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敏感性较单用头孢哌酮时更强。
头孢哌酮/舒巴坦复方制剂对所有对头孢哌酮敏感的细菌均具有抗菌活性。另外它对多种细菌,特别是下列细菌均表现出协同抗菌作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复方制剂较其中单种成分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值至少降低4倍)。
头孢哌酮在所有测试剂量下对青春期前大鼠的睾丸均产生不良反应。每射1000毫克/公斤体重(约为成人平均剂量的16倍)可导致大鼠睾丸重量降低,精子生成受到抑制,生殖细胞数量减少和足细胞胞浆内空泡形成。损害的严重程度在每日100-1000毫克/公斤体重范围内与所用剂量的高低有关,低剂量可引起精子细胞轻微减少,在成年大鼠中未观察到这种作用。除最高剂量外,这种组织学损害在各剂量组中均为可逆性的。尽管如此,这些试验并未对大鼠以后的生殖功能进行评价。尚未确定上述发现与人体的关系。
在新生大鼠每日300毫克+300毫克/公斤体重用药组中发现,头孢哌酮/舒巴坦(1:1)皮射1个月后可导致大鼠睾丸重量降低,并且出现未成熟的小管。由于年幼大鼠睾丸的成熟情况存在很大程度的个体差异,并且在对照组中也能发现未成熟的睾丸,因此尚不确定上述现象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给予婴幼犬超过成人平均剂量10倍的头孢哌酮/舒巴坦时并未发现上述情况。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本品(1g头孢哌酮,1g舒巴坦)5分钟后,头孢哌酮和舒巴坦的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为236.8mg/L和130.2mg/L,蛋白结合率分别为70%~93%和38%,血消除半衰期(t1/2b)分别为1.7小时和1小时。该药主要经肾排泄,所给剂量的约25%头孢哌酮和84%舒巴坦随尿排泄,余下的大部分头孢哌酮经胆汁排泄。多次给药后两种成分的药动学参数无明显变化,每8~12小时给药1次未发现药物蓄积作用。
贮藏
密闭,在室温下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1.成人用药
每12小时给药一次。在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克(1:1头孢哌酮/舒巴坦,即头孢哌酮与舒巴坦各4克)。病情需要时,接受1:1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另外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所用剂量应等分,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克。
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参见注意事项部分。
3.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
肾功能明显降低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舒巴坦清除减少,应调整头孢哌酮/舒巴坦的用药方案。肌酐清除率为15~30毫升/分钟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剂量为1克(即本品最大剂量2.0克),分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肌酐清除率<15毫升/分钟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剂量为0.5克(即本品1.0克),分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遇严重感染,必要时可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
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特性有明显改变。头孢哌酮在血液透析患者中的血清半衰期轻微缩短。因此在血样透析后,应给予一剂头孢哌酮/舒巴坦。
4.静脉给药
(1)采用间歇静脉滴注时,每瓶头孢哌酮/舒巴坦用适量的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然后再用上述相同溶液稀释至50~100毫升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至少为30~60分钟。
尽管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可作为头孢哌酮/舒巴坦静脉注射液的溶媒,但不能用于本品最初的溶解过程。
(2)采用静脉推注时,每瓶头孢哌酮/舒巴坦应按上述方法溶解,静脉推注时间至少应超过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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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硫必利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17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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