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紫正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盛添路777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长春紫正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猴头菌片

日期:2018-12-18 21:57:2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747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片剂(糖衣)
  • 规格:----
  • 生产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食品药品工业园区盛添路777号
  • 批准日期:2015-05-07
  • 药品本位码:86903470000023

相关疾病

胃病,疣状胃炎伴米烂,慢性胃炎,胃痛

适应症

本品用于养胃和中。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B-3341-98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胃脘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推荐药品
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

国药准字H22024178

诺氟沙星胶囊

国药准字H22020544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国药准字H22020546

安乃近片

国药准字H22020543

猴头菌片

国药准字Z2202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