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贝丽莱斯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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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西替利嗪口服溶液

日期:2018-12-14 13:38:2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265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口服溶液剂
  • 规格:0.1%
  • 生产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B区6号
  • 批准日期:2015-05-20
  • 药品本位码:86907800000035

品牌

米菲

相关疾病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麻疹

适应症

组胺H1受体拮抗剂.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不良反应

参见详细说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半量。2.酒后避免使用。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4.本药无特效拮抗剂,严重超量患者应立即洗胃,采用支持疗法,并长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5.未发现有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导,但同时服用镇静剂时应慎重。

包装

0.1%*150ml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

药物相互作用

参见详细说明

药物毒理

参见详细说明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用法用量

推荐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使用。
成年人及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l(10mg),一次口服。若患者对不良反应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l(5mg)。
2~6岁的儿童:5ml(5mg)/次,每日一次;或2.5ml(2.5mg)/次,每日两次。
1~2岁儿童:建议早上和晚上各服用2.5ml(2.5mg)。
1岁以下儿童:虽然有6个月以上到1岁婴儿服用西替利嗪的临床数据,但有关评估尚未完全结束,如需使用,请遵医嘱。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详见说明书)
对于成年肾功能损害患者调整剂量(详见说明书)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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