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凉茶
来源: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2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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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9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
- 剂型:茶剂
- 规格:每袋装2.5g,90g
- 生产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 批准日期:2015-07-01
- 药品本位码:86900341001622;8690034100160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341001622[每袋装2.5g];86900341001608[每袋装90g]
- 品牌
台城
- 相关疾病
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口干尿黄
- 适应症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不良反应
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禁忌
孕妇慎服。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2.5g:90g/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无特殊要求。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 性状
本品为原材料的片、段(包装);气微,味苦、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