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比林注射液
来源: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3: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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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3712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and Aminophenazon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山东淄博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ml:对乙酰氨基酚0.2g与安替比林0.25g
- 生产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 批准日期:2013-10-16
- 药品本位码:86904187000146
- 相关疾病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 适应症
本品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等。
- 不良反应
1.安替比林在少数病例可发生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对肾功能低下者,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禁忌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4.1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禁用。
-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人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 包装
2ml/支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2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
1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禁用。
-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应用本品时,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2.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时,因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4.与抗病齐多夫定合用时,由于两药可互相降低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 药物毒理
解热作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安替比林能抑制下丘体及前部神经元中前列腺素E1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中枢神经系统体温调节中心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使散热过程加强(周围血管扩张、血流量加大、加速以及出汗)而起退热作用,安替比林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E1的合成和释放,并能稳定溶酶体酶,加强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使各种炎症得到缓解。镇痛作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安替比林皆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及其它使痛觉敏感物质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阻断痛觉神经末梢冲动而起镇痛作用。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