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利多卡因葡萄糖注射液
来源: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3: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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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09
- 英文名称:Lidocaine Hydrochloride and Glucos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 剂型:注射剂(注射液)
- 规格:100ml:盐酸利多卡因0.1g与葡萄糖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
- 批准日期:2015-12-21
- 药品本位码:86902204000872
- 相关疾病
急性心肌梗死,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率失常,室性心率失常
- 适应症
本品抗心律失常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率失常。在心肺复苏时,可用于改善电除颤的效果。本品对室上性心率失常通常无效。
-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可发生红斑皮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应停药。
2.本品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嗜睡、感觉异常、肌肉震颤、惊厥昏迷及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眼球震颤是利多卡因毒性的早期信号。
3.可引起低血压及心动过缓。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脏停搏、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以及抑制心肌收缩力和心输出量下降。 - 禁忌
1.下列情况应禁用:
(1)对有药物过敏史及特异质反应者;
(2)严重心脏阻滞,包括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
(3)严重窦房节功能障碍;
(4)原有室内传导阻滞者。
2.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障碍、肝血流量减低、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肌受损、低血容量及休克等患者慎用。
2.对其他局麻药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但利多卡因与普鲁卡因胺、奎尼汀间尚无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
3.本品严格掌握浓度和用药总量,超量可引起惊厥及心跳骤停;
4.其体内代谢较普鲁卡因慢,连续静脉滴注其速度应递减,因有蓄积作用,易引起中毒而发生惊厥;
5.某些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常伴有α1-酸性蛋白及蛋白率增加,利多卡因蛋白结合也增加而降低了游离血药浓度;
6.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血清电解质、血药浓度监测及监测心电图,并备有抢救设备;心电图P-R间期延长或QRS波增宽,出现其他心率失常或原有心率失常加重者应立即停药。 - 包装
支装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2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透过胎盘,且与胎儿蛋白结合高于成人,母亲用药后可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或过速,亦可导致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故应禁用。
- 儿童用药
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较正常儿半衰期长(3.16小时:1.8小时),故应慎用。
- 老人用药
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西咪替丁以及β受体阻断剂如,普萘洛尔、美托洛尔、纳多洛尔合用,利多卡因经肝脏代谢受抑制,利多卡因血浓度增加,可发生心脏和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调整利多卡因剂量,并应心电图监护及监测利多卡因血药浓度;
2.巴比妥类药物可促进利多卡因代谢,两药合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窦性停搏;
3.与普鲁卡因胺合用,可产生一过性谵妄及幻觉,但不影响本品血药浓度;
4.异丙基肾上腺素因增加肝血流量,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升高;去甲肾上腺素因减少肝血流量,可使本品总清除率下降;
5.与下列药品有配伍禁忌:苯巴比妥,硫喷妥钠,硝普钠,甘露醇,两性霉素B,氨苄西林,磺胺嘧啶。 - 药物过量
超量可引起惊厥和心脏骤停。
- 药物毒理
本品为膜稳定剂,对浦肯野纤维细胞膜具有抑制Na+内流而降低心肌自律性,促进心肌细胞内K+外流而引起超极化,消除折返激动,抑制心室应激性,提高室颤阈值,但对心房及窦房结作用很轻、降低心肌的自律性;在治疗剂量时,对心肌细胞的电活动、而具有抗室性心率失常作用,但对房室传导和心肌的收缩无明显影响;本品的抑制房室旁路传导的作用,对经旁路折返的室上性心动过速可能有效。血药浓度进一步升高,可引起心脏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抑制心肌收缩力和使心排血量下降。
- 药代动力学
1.本品注射后迅速吸收,很快分布于心、脑、肾及血液丰富的组织,然后分布至脂肪及肌肉组织。
2.表观分布容积约1L/kg,心力衰竭时分布容积减低。能透过血-脑屏障和胎盘。血浆蛋白结合率约66%,吸烟者结合率比不吸烟者高。t1/2β(清除半衰期)约100分钟。
3.静脉注射后约经45~90秒即起效,持续10~20分钟。治疗血药浓度为1.5~5μg/ml,中毒血药浓度5μg/ml以上,持续静脉滴注3~4小时达稳态血药浓度,急性心肌梗死者需8~10小时。
4.本品大部分经肝脏代谢,由微粒体的混合功能氧化酶脱烃基,降解为单乙基甘氨酰二胺及甘氨酰二胺,具有药理活性和毒性。利多卡因由肾脏排泄,10%以原形,58%为代谢物,少量出现在胆汁中。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1.常用量。
(1)静脉注射1~1.5mg/kg体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负荷量静注2~3分钟,必要时每5分钟后重复静脉注射1~2次,但1小时之内的总量不得超过300mg。
(2)静脉滴注,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药液滴注或用输液泵给药.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0.015~0.03mg/kg体重速度静脉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者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即可用本品0.1%溶液静脉滴注,每小时不超过100mg。
2.极量。静脉注射1小时内最大负荷量4.5mg/kg体重(或300mg)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4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