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来源: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0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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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49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辽宁本溪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
- 批准日期: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86901204000530
- 相关疾病
小儿外感,小儿感冒,小儿感冒
- 适应症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本品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一盒10ml*10支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ml五岁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1.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卫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袭肌表,必先侵扰肺部,肺失清肃而致咳嗽,小儿系纯阳之体,又风为阳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热,故小儿咳嗽以热症为最多,该药清宣肺热,止咳平喘而对症治疗。
2.成分有麻黄、石膏、黄芩、苦杏仁、甘草等组成。方中麻黄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热,生津液,二者相辅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热邪得清,肺气宣发宿降有权,则咳喘有止。
3.又配苦杏仁助麻黄平喘止咳。
4.降肺气,黄芩助石膏清肺泄热,泻火解毒,消炎抗菌。板兰根、北豆根、甘草三药清热、解毒又利咽散肿。
5.诸药合用,达到宣肺气、清肺热、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
置于阴凉干燥处。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至五岁一次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