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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胆泻肝胶囊

来源: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21:23:1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69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
  • 剂型:胶囊剂(硬胶囊)
  • 规格:每粒装0.25g;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南部县河东镇雪花大道88号附1号
  • 批准日期:2014-10-17
  • 药品本位码:86902239000069;8690695100001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239000069[每粒装0.25g];86906951000017[每粒装0.5g]
品牌

川鹿

相关疾病

耳聋,耳鸣,胆囊炎,神经性耳聋,神经性耳鸣,吐弄舌,耳鸣

适应症

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0.5g*36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抑菌、抗炎、抗过敏、提高体液免疫功能。本品动物试验表明对乙型链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并有抗过敏作用,同时在免疫方面也有调节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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