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追风膏
来源: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23: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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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39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
- 剂型:橡胶膏剂
- 规格:(1)7cmX10cm (2)9.5cmX11.6cm (3)10cmX14cm
-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9号
- 批准日期:2015-06-01
- 药品本位码:86900369000188;86900369000232;8690036900028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369000188[7cmX10cm];86900369000232[9.5cmX11.6
- 品牌
吉民
- 相关疾病
副神经损伤与卡压,颈椎管狭窄症,风湿痛,腰痛
- 适应症
祛风散寒,恬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皮应。
- 禁忌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7cm*10cm*4片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是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慎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 执行标准
部标十九册
-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 性状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