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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喘祖帕颗粒

来源: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3 21:12: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1305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无蔗糖)
  •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冬融街675号
  • 批准日期:2015-08-21
  • 药品本位码:86905985000758
相关疾病

急性感冒,咳嗽,异常粘液质性哮喘,流行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急性感冒

适应症

用于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包装

10g*6袋/盒。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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