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氟康唑
来源: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11 0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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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219
- 英文名称:Fluconazole for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0mg
- 生产地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
- 批准日期:2016-06-29
- 药品本位码:86904982000037
- 相关疾病
念珠菌病,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念珠菌外阴炎,隐球菌病,隐球菌脑膜炎,尿路感染
- 适应症
氟康唑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氟康唑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氟康唑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不良反应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
对氟康唑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氟康唑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氟康唑。
2.由于氟康唑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氟康唑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氟康唑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氟康唑。
5.氟康唑与肝毒物合用、需服用氟康唑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氟康唑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氟康唑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氟康唑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氟康唑,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氟康唑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10.氟康唑静脉滴注时最大滴注速度为0.2g/小时。
11.使用氟康唑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12.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1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包装
50mg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中,氟康唑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氟康唑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氟康唑时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老人用药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药物相互作用
1.氟康唑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影响氟康唑的血药浓度。
2.氟康唑与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氟康唑和合用时,可使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氟康唑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升高。
5.氟康唑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氟康唑与华法林等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7.氟康唑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8.氟康唑与咪达唑仑等短效苯丙二氮卓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咪达唑仑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并可出现精神运动作用。此作用在口服较静脉注射表现更加明显。如患者需要同时接受氟康唑和苯丙二氮卓类药物治疗,应考虑减少苯丙二氮卓类药物的给药剂量,并对患者进行适当的观察。9.氟康唑与西沙必利合用可能出现心脏不良反应,包括尖端扭转型心动过速。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合用西沙必利。
10.氟康唑与他克莫司合用时,可引起他克莫司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导致肾毒性。应严密观察合用氟康唑和他克莫司的患者。
11.氟康唑每日400毫克或更高剂量与特非那丁合用时,可明显升高特非那丁的血浆浓度。禁止氟康唑400毫克或更高剂量与特非那丁合用。当氟康唑每天给药剂量低于400毫克并与特非那丁合用时,应严密监测特非那丁的血浆浓度。
12.氟康唑与齐多夫定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应观察与齐多夫定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发生。
13.氟康唑与阿司咪唑或其它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可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清浓度升高。在缺乏明确资料的情况下,当与氟康唑合用时,应谨慎使用这些药物,并严密观察患者。医生应注意其它尚未研究但可能发生的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1.曾有氟康唑用药过量的报道。一例年龄为42岁、因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服用氟康唑8200毫克后,出现了幻觉和兴奋性偏执行为。这位患者被收住医院后48小时内病情恢复正常。
2.对用药过量的患者,可只采取对症治疗(支持疗法)。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出,强迫利尿可能增加其消除率。经血药透析治疗3小时,可使氟康唑的血浆浓度降低50%。 - 药物毒理
1.氟康唑属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C-14-α-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α-甲基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
2.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
3.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
4.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
5.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
6.遗传毒性: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L5178Y细胞系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7.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氟康唑20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结果可见,雌鼠接受20mg/kg和40mg/kg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妇女中尚未观察到这种激素水平的变化。
8.致癌性:试验进行了小鼠和大鼠的研究,小鼠和大鼠分别按2.5、5或10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7倍)口服氟康唑24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鼠接受本品剂量为5mg/kg和10mg/kg,连续给药24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 - 药代动力学
1.氟康唑口服和静注的药动学性质相似。口服氟康唑后吸收良好,血药浓度(及全身的生物利用度)可达静注后浓度的90%以上。
2.口服吸收不受同时摄入的食物影响。空腹服用氟康唑后0.5~1.5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血浆消除半衰期约为30小时。血药浓度与剂量成正比。每日给药一次连续给药至第4-5日,血药浓度已达稳态浓度的90%。第1日给予负荷剂量即给予常规日剂量的2倍,第2日血药浓度即可接近稳态水平的90%。
3.表观分布容积接近于体内水的总量。血浆蛋白结合率很低(11-12%)。
4.氟康唑能良好地透入全身体液。氟康唑在唾液和痰中的浓度接近血药浓度。
5.在真菌性脑膜炎患者的脑脊髓液中,氟康唑的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80%。氟康唑大部分经肾排出,所给剂量的80%以原形随尿排泄。氟康唑的清除率与肌酐清除率成正比。循环中未发现代谢物。
6.因氟康唑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使其仅需给药一次,便可治疗念珠菌病。而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最大滴注速度约0.2g/小时。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炎:单剂量,0.15g。
(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毒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钟)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2.小儿:氟康唑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