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膦甲酸钠
来源: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1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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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62
- 英文名称:Foscarnet Sodium For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广东东莞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0.64g(以CNa3O5P计)
- 生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樟村工业区
- 批准日期:2015-08-12
- 药品本位码:86900289000442
- 相关疾病
单纯疱疹
- 适应症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粘膜感染。 -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对188例AIDS患者的前瞻性临床试验及上市后出现的与本品有关、无关和不能判断的不良反应如下:
- 禁忌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 包装
包装材料为抗生素玻璃瓶。包装规格为每支0.64克,每盒1支。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有关孕妇临床应用研究资料,仅衡利弊后慎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哺乳期妇女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应再仔细评价,只有在获利大于风险时使用。
- 老人用药
无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资料。老年人常合并有肾小球滤过功能减退,在用药前以及用药期间应评价其肾功能状态。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静脉用喷他脒合用可引起低钙血症。
- 药物毒理
膦甲酸钠是无机焦磷酸盐的有机类似物,在体外试验中可抑制包括巨细胞病毒(CMV)、单纯疱疹病毒1型和2型(HSV-1和HSV-2)等疱疹病毒的复制。在不影响细胞DNA聚合酶的浓度下,膦甲酸钠在病毒特异性DNA聚合酶的焦磷酸盐结合位点产生选择性抑制作用,从而表现山抗病毒活性。瞵甲酸钠不需要被胸腺嘧啶激酶或其他激酶激活(磷酸化),因此在体外对HSVTK缺失突变株和CMVUL97突变株有活性。所以,耐阿昔洛韦的HSV株或耐更昔洛韦的CMV株可能会对膦甲酸钠敏感。但是,伴有DNA聚合酶改变的耐阿昔洛韦和更昔洛韦突变株可能也耐膦甲酸钠。在体外试验中,将膦甲酸钠和更昔洛韦联用可见活性增强。
- 药代动力学
据资料报道,在美国对肾功能正常患者以60mg/kg/次剂最进行间歇静滴治疗(每8小时一次)的二个临床研究表明:首次用药后Cmax分别为573μM和445μMCmin分别为28μM和88μM;使用至第14或15天的Cmax分别为579μM和517μM,Cmin分别为110μM和105μM:血浆平均清除率分别为178±48ml/分和130±44ml/分。对接受间歇滴注者第1或第3天的研究提示平均血浆半衰期约3小时,给药量的80-90%以原形由尿排出。本品能进入患者脑脊液,脑脊液中药物浓度与患者的血脑屏障缺陷程度相关。本品可以蓄积在人的骨中,但蓄积程度尚未确定。
-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药品标准编号为YBH03202004
- 用法用量
本品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稀释成12mg/ml(以CNa3O5P·6H2O计,本品1支相当于含CNa3O5P·6H2O1g,取本品3支,加入溶剂稀释至250ml即得)后,静脉滴注,剂量应个体化。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诱导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问,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