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丝氨酸胶囊
日期:2018-12-08 13:27:1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63
- 英文名称:Cycloserine Capsules
- 商品名:赛来星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浙江台州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25g
- 生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正大道1号
- 批准日期:2018-06-26
- 药品本位码:86904641003072
相关疾病
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结核病
适应症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禁忌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包装
0.25g*10s/盒。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与异烟肼和乙硫异烟胺不宜联合应用,以免对中枢神经系统发生累加性影响,加大神经毒性。应用期间不宜饮酒。
药物毒理
本品结构与D-丙氨基酸相似,可抑制结核杆菌的细胞壁合成,干扰结核菌的细胞壁的早期合成,竞争性地抑制细胞浆中的L-丙氨酸消旋酶和D-丙氨酸合成酶,L-丙氨酸消旋酶使L-丙氨酸形成D-丙氨酸,D-丙氨酸合成酶可参与丙氨酸到,为黏肽和菌体细胞壁合成所必需。特别是对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异烟肼和紫霉素耐药的结核杆菌有效。本品属广谱抗生素,对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有抑制作用,但抑菌力较弱,对结核杆菌有较强抑菌作用,体外最低抑菌浓度为5~20μg/ml。对其他的分枝杆菌、立克次体和某些原虫也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在胃肠道吸收迅速,血浆药物浓度达峰时间为3~4h。口服每次250mg,每天2次,血药浓度可维持达20~30μg/ml。在体内分布甚广,服后迅速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中,在脑脊液、胸腔积液、胎盘血和母乳中药物浓度与血浆浓度相仿,腹腔积液、胆汁、痰、羊水、肺组织和淋巴组织中均可发现药物,血浆半衰期为2~10h。服药后2~6h排出最多,72h后65%以原形药物由尿液中排出,其余35%在体内代谢分解。由于在尿液中高度浓缩,对尿道结核无须给予大剂量,肾功能不全者可在体内蓄积。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性状
环丝氨酸粉为白色至黄白色晶体或结晶。该产品是微溶于水,乙醇(95),微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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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米卡芬净钠
国药准字H2018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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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米卡芬净钠
国药准字H2018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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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国药准字S20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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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国药准字S201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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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司他片
国药准字H20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