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
日期:2018-12-08 12:32:5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211
- 英文名称:Epirubici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浙江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ml:10mg
- 生产地址:浙江省富阳市胥口镇下练村梅岭
- 批准日期:2015-07-22
- 药品本位码:86904641000439
相关疾病
结肠癌,乳腺癌,脂肪瘤,原发性肝癌,直肠癌,胃癌,卵巢癌,直肠癌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小肠脂肪瘤、肺癌﹑软组织肉瘤﹑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卵巢癌等。
不良反应
1.与阿霉素相似﹐但程度较低﹐尤其是心脏毒性和骨髓抑制毒性。2.其它不良反应有:脱发﹐60~90%的病例可发生﹐一般可逆﹐男性有胡须生长受抑。粘膜炎﹐用药的第5~10天出现﹐通常发生在舌侧及舌下粘膜。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曾有报道偶有发热、寒颤、荨麻疹、色素沉着、关节疼痛。
禁忌
1.禁用于因用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病人。2.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阿霉素或柔红霉素)的病人。3.近期或既往有心脏受损病史的病人。
注意事项
1.关于心脏毒性(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阿霉素的心脏毒性比它的同分异构体阿霉素小。比较性研究表明﹐表阿霉素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阿霉素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病人﹐表阿霉素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3)在确定表阿霉素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物联合用药时应慎重。(4)在每个疗程前后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蒽环类﹐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在心电图上表现为QRS波群持续性低电压﹑收缩间期的延长超过正常范围(PEP/LVET)﹐以及射血分数减低。对接受表阿霉素治疗的病人﹐心电监护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无创伤性的技术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如有必要﹐可通过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术测量射血分数。2.关于肝肾功能影响(1)由于表阿霉素经肝脏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中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SP滞留量9~15%)﹐药量应减少50%。重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大于3mg/10oml或BSP滞留量大于15%)药量应减少75%。(2)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因为仅少量的药物经肾脏排出。表阿霉素和其它细胞物一样﹐因肿瘤细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症。应检查血尿酸水平﹐通过药物控制此现象的发生;另外﹐在用药1~2天内可出现尿液红染。3.关于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定期进行血液学监测。4.关于给药说明(1)静脉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使其终浓度不超过2mg/ml。(2)建议先注入生理盐水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之后﹐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此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盐水冲洗。(3)表阿霉素注射时溢出静脉会造成组织的严重损伤甚至坏死。小静脉注射或反复注射同一血管会造成静脉硬化。建议以中心静脉输注较好。(4)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内注射。
包装
抗生素玻璃瓶,1瓶/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12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无定论性资料说明表阿霉素对人的生育力是否有不利影响,以及对胎儿是否有致畸作用或其它有害影响。但有实验资料提示表阿霉素与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类似,在特定试验条件下,在动物身上表现出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可以降低胎儿的成活率。因此在妊娠期间不主张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无特殊要求。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伴心功能减退者宜慎用或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1.表阿霉素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但表阿霉素用量应减低。联合用药时﹐不得在同一注射器内使用。2.表阿霉素不可与肝素混合注射﹐因为二者化学性质不配伍﹐在一定浓度时会发生沉淀反应。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物毒理
1关于心脏毒性(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柔比星的心脏霉性比异构体阿霉素小。比较研究表明,表柔比星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柔比星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病人,表柔比星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3)在确定表柔比星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物联合用药时应慎重;(4)在每个疗程前后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蒽环类,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在心电图上表现为QRS波群持续性低电压、收缩间期的延长超过正常范围(PEP/LVET),以及射血分数减低。对接受表柔比星治疗的病人,心电监护是非常重的,可以通过无创伤性的技术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如有必要,可通过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术测量射血分数。2关于肝肾功能影响(1)由于表柔比星经肝脏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中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OP滞留量9~15%),药量应减少50%。重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大于3mg/100ml或BSP滞留量大于15%)药量应减少75%。(2)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因为仅少量的药物经肾脏排出,表柔比星和其他细胞物一样,因肿瘤细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症。应检查血尿酸水平,通过药物控制此现象的发生;另外,在用药1~2天内可出现尿液红染。3关于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定期进行血液学监测。4关于给药说明(1)静脉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使其终浓度不超过2mg/ml。(2)建议先注入生理盐水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之后,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此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盐水冲洗。(3)表柔比星注射时溢出静脉会造成组织的严重损伤甚至坏死。小静脉注射或反复注射同一血管会造成静脉硬化。建议以中心静脉输注射好。(4)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内注射。
药代动力学
尚未明确
贮藏
阴凉避光处
用法用量
本品应采用缓慢静脉或动脉内注射,也可加100~250ml氯化钠注射液点滴。在进行肝动脉插管介入治疗时,可川碘化汕混和以期增强疗效。常规剂量: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60-90mg/m2体表面积,静脉注射,3-5分钟内注入体内。根据病人血象可问隔21天重复使用。高剂量:若单独使用表柔比星治疗肺癌时,应按下述方案给药:*未经治疗的小细胞肺癌每天按体表面积l20mg/m2,每三周一次。*未经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鳞状上皮细胞肺癌、火细胞肺癌或肺腺癌):每天按体表面积135mg/m2,每三周一次;或45mg/m2,每三周的第一、二、三天各一次。联台化疗时,可参阅多柔比星的联合化疗方案,以相应的较高剂量表柔比星替代多柔比星即可。据国外文献报道:以CEF-120[环磷酰胺(C):75mg/m2、PO、D1、14;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E):60mg/m2,[V,D1,8;5-氟脲嘧啶(F):50Omg/m2,EV,D1,8]和FEC-100方案组[5-氟脲嘧啶(F):500mg/m2,IV,D1;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E):100mg/m2,IV,D1;环磷酰胺(C):500mg/m2,IV,D1]较为常用,其中CEF-120方案组尚需额外给予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或氟喹诺酮类抑菌剂治疗,并根据血液毒性对剂量进行调整。本品体外溶血性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溶血特性,给药时注意缓慢给药或缓慢点滴并严密监测血象。特殊人群给药肝功能不全者:肝脏为表柔比星的主要代谢途径,肝功能不全可降低本品的清除率,引起药物总毒性的增加。故应降低给药剂量,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胆红素1.4-3mg/10Oml或BPS滞留量>15%),药量应减少75%。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仅有少量经由肾脏排出,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但严重肾衰患者(血清肌酐>5mg/ml)应减少给药剂量。骨髓功能不全的患者:对因以往化疗、放疗、老年或骨髓浸润而造成骨髓造血功能不良的病人,可用小剂量(即常规剂量的60-75mg/m2体表面积,高剂量的105-120mg/m2体表面积治疗。每个疗程的总量分2-3次使用。使用注意保护措施:接触本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给药人员应当接受过相关的配液及注射技术培洲。2、孕妇不应从事接触本品的工作。3、给药人员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并在接触本品后予以抛弃。4、注射时应在指定区域(最好在通风处),并铺上保护性的废弃吸水性塑料纸。5、所有配液及注射时用过的器具、手套等均应放入高危废弃袋中高温焚烧。一旦发生药物外溢或泄漏,应给予低浓度的次(0.1%氯),最好是用肥皂水、水依次冲洗。一旦皮肤或眼睛意外接触本品,应用大量的清水、肥皂水或碳酸钠溶液冲洗,眼结膜应用盐水冲洗。并注意不要伤及皮肤,伤及皮肤时应寻求医疗监护。脱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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