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灵丹草胶囊
日期:2018-12-06 04:42:5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02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每粒装0.3g
- 生产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紫溪大道
- 批准日期:2016-08-03
- 药品本位码:86905677000097
相关疾病
风热邪毒,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
适应症
彝医: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