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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儿康口服液
日期:2018-12-04 22:15:2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14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2015-08-12
- 药品本位码:86905629000274
相关疾病
小儿厌食症,小儿疳积,脾虚,小儿疳积
适应症
健脾,消食,开胃。主治小儿疳积。用于脾虚所致的小儿体弱、厌食、多汗、性情焦躁、大便异常。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
禁忌
忌食生冷油腻食品。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品。
2.本品不适用于喘咳吐泻、急性热病、炎症。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感冒发热时暂停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药理研究表明,本品对“脾虚”模型小鼠的异常表现有改善作用。对胃肠功能有调节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5毫升,二岁至十岁一次10毫升,十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