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合剂
日期:2018-12-06 22:48: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68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河北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毫升;每瓶装90毫升
-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 批准日期:2016-01-07
- 药品本位码:86902816002431;8690281600324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816002431[每支装10毫升];86902816003247[每瓶装90毫升]
相关疾病
热毒壅盛,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流感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孕妇忌服。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抗炎作用:
(1)小鼠用药1小时,腹腔注射10%醋酸0.1ml/10g,静脉注射0.5%伊文氏蓝0.1ml/10g,经15分钟处死小鼠,测定腹腔渗液中伊文氏蓝含量(μg/ml)。
(2)按足蹠肿胀法进行实验:将0.1%新鲜鸡蛋清注射于大鼠足蹠部皮下,造成关节肿胀。用大鼠足蹠体积大小改变作为炎症肿胀程度的指标,比较肿胀率。
(4)给实验动物连续用药3日(日1次),向足蹠部皮下射入2.5%甲醛0.1ml,比较注射甲醛后6小时各组足肿胀率。
(5)消毒棉球埋于大鼠两侧腹部皮下,引起棉球肉芽肿增生。连续给药7日后处死动物,取出棉球肉芽肿,烘干后称重。
2.解热作用:将15%新鲜酵母混悬液2ml/100g注至大鼠颈背部皮下,待体温升高后给药,观察体温曲线的变化。
3.镇痛作用:以腹腔注入1%醋酸0.1ml/10g,引起小鼠扭体为疼痛指标,观察清热合剂镇痛作用,结果:能显著抑制肉芽增生。同时测定肾上腺中抗坏血酸含量,结果口服清解合剂组与对照组相比抗坏血酸含量无显著差异,能使体温显著降低,显示镇痛效果。以上实验证实了清解合剂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