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

地址: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红星路01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感冒清热颗粒

日期:2018-12-11 04:56:0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34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陕西宝鸡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3g、6g、12g
  • 生产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红星路01号
  • 批准日期:2015-08-28
  • 药品本位码:86902477000586;86902477000517;86902477000531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477000586[每袋装12g];86902477000517[每袋装3g];86902477000531[每袋装6g]

相关疾病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偏头痛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复合膜;10×12g/袋/盒;200盒/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推荐药品
安乃近片

国药准字H61020687

双唑泰泡腾片

国药准字H10940247

甲硫氨酸维B1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065233

甲硫氨酸维B1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065234

替硝唑阴道泡腾片

国药准字H20058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