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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日期:2018-12-11 01:23:4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16
- 英文名称:Argin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0ml:5g
- 生产地址:武汉庙山小区特一号武汉医药产业园
- 批准日期: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86901949000895
相关疾病
肝性脑病
适应症
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不良反应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禁忌
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包装
安瓿,20ml×5支/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本品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尿素,由尿中排出,从而降低血氨浓度。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