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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展示

广东凉茶

日期:2018-12-06 22:47:2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9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
  • 剂型:茶剂
  • 规格:每袋装2.5g,90g
  • 生产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 批准日期:2015-07-01
  • 药品本位码:86900341001622;8690034100160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341001622[每袋装2.5g];86900341001608[每袋装90g]

品牌

台城

相关疾病

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口干尿黄

适应症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不良反应

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禁忌

孕妇慎服。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2.5g:90g/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无特殊要求。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性状

本品为原材料的片、段(包装);气微,味苦、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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