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肺安片
日期:2018-12-05 18:50:1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30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天津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3g
- 生产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21号
- 批准日期:2015-08-06
- 药品本位码:86900963000577
相关疾病
阴虚久嗽,痰浊阻肺,支气管哮喘,阴虚久嗽
适应症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阴虚久嗽,喘息不宁,痰壅气闷,夜卧不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浊阻肺及有阴虚久嗽者,不适宜用于哮喘发作期。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病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外感发热恶寒,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及肾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1.儿童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