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日期:2018-12-05 21:05:1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500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河北石家庄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ml:0.5mg
-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
- 批准日期:2015-11-10
- 药品本位码:86902729000791
相关疾病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肠胃炎,膀胱炎,内脏绞痛,胆绞痛,流涎症
适应症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不良反应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
(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
(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
(3)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
(4)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
(5)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
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禁忌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
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
(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
(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
(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
(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6.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脑部对本品敏感,尤其发热时,易引起中枢障碍,慎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腺体分泌易受影响,慎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
2.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
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
4.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药物过量
1.静脉每次极量2mg,超过上述用量,会引起中毒。最低致死量成人约80~130mg。
2.用药过量表现为动作笨拙不稳、神志不清、抽搐、呼吸困难、心跳异常加快等。
药物毒理
1.本品为典型的M胆碱受体阻滞剂。除一般的抗M胆碱作用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抑制腺体分泌、扩大瞳孔、升高眼压、视力调节麻痹、心率加快、支气管扩张等外,大剂量时能作用于血管平滑肌,扩张血管、解除痉挛性收缩,改善微循环。
2.本品能兴奋或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一定的剂量依赖性。对心脏、肠和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比其他颠茄生物碱更强而持久。
药代动力学
肌注后15~20分钟血药浓度峰值,口服为1~2小时,作用一般持续4~6小时,扩瞳时效更长。T1/2为3.7~4.3小时。主要通过肝细胞酶的水解代谢,约有13%~50%在12小时内以原形随尿排出。
贮藏
避光,阴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常用量
(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
(2)儿童皮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3次。
2.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
4.解毒:
(1)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
(2)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5.抗休克改善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6.前用药:
(1)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
(2)小儿皮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