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伐昔洛韦
日期:2018-12-17 17:01:2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047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原料药
- 规格:----
-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滨海路417号
- 批准日期:2015-11-05
- 药品本位码:86900647000046
相关疾病
水痘带状疱疹,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初发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复发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水痘带状疱疹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2.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不良反应
1.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
2.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禁忌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盐酸伐昔洛韦,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阿迈新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2.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盐酸伐昔洛韦过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盐酸伐昔洛韦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阿迈新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迈新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阿迈新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阿迈新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
2.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1.与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可引起肾毒性,表现为深度昏睡和疲劳。
2.与丙磺舒竞争性抑制有机酸分泌,合用丙磺舒可使阿昔洛韦的排泄减慢,半衰期延长,体内药物蓄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
2.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
3.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