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肝油
日期:2018-12-12 00:24:3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41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口服溶液剂
- 规格:每1g含维生素A 1500单位与维生素D 150单位。
- 生产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486号
- 批准日期:2015-07-15
- 药品本位码:86900653000122
相关疾病
皮脂缺乏症,干皮肤,干性皮肤,皮脂缺乏,口腔白斑病,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抽搐症,佝偻病,夜盲症
适应症
1.治疗佝偻病和夜盲症。2.治疗小儿手足抽搐症,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3.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D缺乏症。
不良反应
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软弱,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
禁忌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长期或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软弱、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
包装
瓶装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3.妊娠期间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中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妊娠动物服过量维生素A可能致胎仔中枢神经系统,脊柱,肋骨,心脏,眼及泌尿道畸形。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儿童用药
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药物相互作用
1.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的浓度。2.与维生素E合用时,可促进本品中的维生素A吸收,增加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服用可耗尽维生素A在体内的贮存。3.制酸药(如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本品中维生素A的吸收。4.大量维生素A与抗凝药(如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同服,可导致凝血酶原降低。5.考来烯胺,矿物油,新霉素,硫糖铝能干扰本品中维生素A的吸收。6.不应与含大量镁,钙的药物合用,以免引起高镁,高钙血症。
药物毒理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维生素A在体内可转化为视黄醛,参与感光物质—视紫红质的合成,以维系视觉的暗适应过程,增强视网膜的感光性能;同时能保持上皮组织结构的完整与健全;并对骨骼的生长与性腺的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维生素D能促进钙磷在肠道的吸收,使旧骨脱钙,新骨钙化,并加强肾小管细胞对钙磷的重吸收,从而调节血清钙磷浓度。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牙的生长发育有重要作用。
贮藏
避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10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