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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片

日期:2018-12-06 03:24:2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4
  • 英文名称:Ibuprofen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 商品名:爱菲乐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山东淄博
  • 剂型:片剂
  • 规格:布洛芬0.2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生产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14号
  • 批准日期:2015-03-20
  • 药品本位码:86904187002560

相关疾病

鼻炎,鼻窦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

适应症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包装

12片/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人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可与降压药、抗抑郁药同时服用。
2.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糖药同时服用,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良反应增加。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布洛芬是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具有选择性的收缩血管作用,能缓解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

药代动力学

布洛芬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服药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1.2~2.1小时。用量0.2g血药浓度为22~27μg/ml。一次给药后半衰期(t1/2)一般为1.8~2小时,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口服后吸收快,一次口服60mg在1小时内达高峰,0.5~2小时之间平均血药浓度为274±33μg/ml,平均半衰期(t1/2)为4.35小时,分布于全身各种体液,约有55%~75%以原型从尿中排出,其余由肝脏代谢。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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