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日期:2018-12-07 07:15:2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647
- 英文名称:Cefodiz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山东临沂
- 剂型:注射剂(无菌分装粉针剂)
- 规格:按C20H20N6O7S4计算0.5g
- 生产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
- 批准日期:2015-08-13
- 药品本位码:86904141002599
相关疾病
上泌尿道感染,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荨麻疹)﹑药物热和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急性过敏反应。
2.对胃肠道的影响:恶心﹑呕吐和腹泻。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最初几周内,如出现严重的持续性腹泻,应考虑有伪膜性肠炎的可能。
3.对肝功能的影响。血清肝酶(SG0T﹑SGPT﹑γ-GT﹑ALP﹑LDH)及胆红素升高。
4.血液成分的改变:可能发生血小板计数减少,嗜酸粒细胞计数增加,极少见溶血性贫血,疗程超过10天时应监测血象。
5.肾脏:少数情况下,可见血清肌酐和尿素氮的暂时性升高。
6.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炎症反应和疼痛。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溶解后应尽早使用,室温下保存不超过6小时,2~8℃冰箱中不得超过24小时。
2.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
3.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
4.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
5.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静脉插管或重新建立静脉插管,保持病人卧位,双腿抬高,气道通畅。紧急时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继而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如250~1000毫克甲基强的松龙,可重复给药,随后静脉注射容量代用品。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吸氧﹑抗组胺药等治疗措施。
6.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本品可加强具有潜在肾毒物的毒性作用,如与氨基甙类、两性霉素B、、顺铂、万古霉素、多粘菌素B或粘菌素同时或先后使用时,应密切监测肾功能。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本品为第三代注射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2.本品主要对多种G+和G-菌和厌氧菌有效。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以下病原菌敏感: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包括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菌株)、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脑膜炎奈瑟菌、卡他布兰汉菌、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枸橼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普通变形杆菌、普鲁威登菌属、摩根摩根氏菌、嗜血流感杆菌、棒状杆菌属。
3.本品对大多数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
4.本品对类杆菌属、不动杆菌属、粪肠球菌、李司忒菌属、支原体、衣原体无效。
药代动力学
1.单次静脉注射和滴注本品0.5~2g后,平均高峰血药浓度分别可达133~394mg/L,肌注后生物利用度可达90~100%。平均消除半衰期多为2.5小时左右,老年患者和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可延长。
2.本品平均蛋白结合率为81~88%,随浓度增高而降低。
3.本品可分布进入腹水、胆汁、脑脊液、肺、肾、子宫内膜及其它盆腔组织等各种体液和组织。
4.在体内不被代谢,给药量的51~94%于48小时内以原形从尿中排出。多次给药后,粪便中可排出给药量的11~30%,胆汁中浓度甚高。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1.静脉注射: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于3-5分钟内注射。
2.静脉滴注:1.0g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0ml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中,20-30分钟内输注。
3.肌肉注射:1.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臀肌深部注射:为防止疼痛,可将本品溶于1%利多卡因溶液中注射(此时须避免注入血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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