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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氢钠注射液

日期:2018-12-04 15:46:4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739
  • 英文名称:Sodium Bicarbonat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 剂型:注射剂(注射液)
  • 规格:250ml:12.5g
  • 生产地址: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平安大道(仁寿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2015-09-07
  • 药品本位码:86902180001429

相关疾病

痛风和高尿酸血症,心脏神经症,神经性循环衰竭,神经血循环衰弱症,心神经功能病,心神经机能病,心神经衰弱,代谢性酸中毒

适应症

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2.碱化尿液。用于尿酸性肾结石的预防,减少磺胺类药物的肾毒性,及急性溶血防止血红蛋白沉积在肾小管。3.作为制酸药,治疗胃酸过多引起的症状。4.静脉滴注对某些药物中毒有非特异性的治疗作用,如巴比妥类、水杨酸类药物及甲醇等中毒。但本品禁用于吞食强酸中毒时的洗胃,因本品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胃破裂。

不良反应

1.大量静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2.下列情况慎用:(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包装

250ml:12.5g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儿童用药

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时,易发生高钠血症2.与、奎尼丁合用,后两者经肾排泄减少,易出现毒性作用。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和M胆碱酯酶药等合用,后者吸收减少。4.与含钙药物、乳及乳制品合用,可致乳-碱综合征。5.与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6.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增加发生低氯性碱中毒的危险性。7.本品可使尿液碱化,影响肾对的排泄,故合用时剂量应减小8.钠负荷增加使肾脏排泄锂增多,故与锂制剂合用时,锂制剂的用量应酌情调整。9.碱化尿液能抑制乌洛托品转化成甲醛,从而抑制后者治疗作用,故不主张两药合用。10.本品碱化尿液可增加肾脏对水杨酸制剂的排泄。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文献报道: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本品使血浆内碳酸根浓度升高,中和氢离子,从而纠正酸中毒;2.碱化尿液,由于尿液中碳酸氢根浓度增加后pH值升高,使尿酸、磺胺类药物与血红蛋白等不易在尿中形成结晶或聚集;3.制酸,口服能迅速中和或缓冲胃酸,而不直接影响胃酸分泌。因而胃内pH迅速升高缓解高胃酸引起的症状。

药代动力学

文献报道,本品经静脉滴注后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血中碳酸氢钠经肾小球滤过,进入尿液排出。部分碳酸氢根离子与尿液中氢离子结合生成碳酸,再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前者可弥散进入肾小管细胞,与细胞内水结合,生成碳酸,解离后的碳酸氢根离子被重吸收进入血循环。血中碳酸氢根离子与血中氢离子结合生成碳酸,进而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前者经肺呼出。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①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②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③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碱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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