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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十八味丸

日期:2018-12-05 10:51: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235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丸剂(水丸)
  • 规格:每10粒重2g
  • 生产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远五纬路
  • 批准日期:2015-04-13
  • 药品本位码:86903891002316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肺炎,肺炎

适应症

清热,止咳。清肺十八味丸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主治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慢性肺炎、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咳喘、支气管哮喘、慢性咽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

包装

45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参见详细说明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贮藏

密闭,防潮。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ZZ-840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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