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梅苏颗粒
日期:2018-12-06 22:54:2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6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10g
- 生产地址:昆明市螺蛳湾276号
- 批准日期:2015-06-03
- 药品本位码:86905615000912
品牌
昆中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暑热
适应症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昆明中药梅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昆明中药梅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昆明中药梅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g*20袋/包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WS1-B-1020-91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