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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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分子量肝素钠注射液

日期:2018-12-06 20:11:5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198
  • 英文名称:Low-Molecular-Weight Heparin Sodium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0.6ml : 6400IUaXa
  •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新路389号
  • 批准日期:2015-08-20
  • 药品本位码:86905589000277

相关疾病

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

适应症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
2.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3.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心肌梗塞。
4.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不良反应

本品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1.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出理此种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师.
2.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轻度血肿和坏死.
3.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
4.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应立即通知医师.
5.少见注射部位严重皮疹发生﹑向医师咨询.
6.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转氨酶).
7.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有出现椎管内血肿的报道.
8.当出现任何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禁忌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严重的凝血障碍。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
2.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与其它药物共用(见: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由于分子量不同,抗Xa活性及剂量不同,不同的低分子量肝素不可互相替代使用。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当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
2.蛛网膜下腔/硬膜外:
与其它抗凝剂相同,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中,同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瘫痪的报道。当术后保留硬膜外导管时,可能增大出现上述症状的危险。须进行神经学监测。
3.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
4.未向医师咨询不可擅自停药
5.使用注意事项:注射本品时应严密监控,任何适应症及使用剂量都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测。建议在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并在治疗中进行常规计数监测。如果血小板计数显著下降(低于原值的30%~50%),应停用本品。
6.在下述情况中应小心使用本品: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消化道溃疡史,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史,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严重动脉高压史,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近期接受神经或眼科手术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
7.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初。个月妇女或产后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须慎用。在妊娠及哺乳期需用本品时,应于使用之前咨询医师或药师。为保险起见,在妊娠期不宜使用本品,而哺乳期并非禁忌。

儿童用药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

老人用药

由于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女性)对肝素较敏感,故使用本品期间可能易出血,须注意。

药物相互作用

为了避免药物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须将正在使用的药物名告诉医师或药师。不推荐联合使用下述药物(合用可增加出血倾向):用于解热镇痛剂量的乙酰水杨酸(及其衍生物),非甾类抗炎药(全身用药),酮洛酸,右旋糖酐40(肠道外使用)。当本品与下列药物共同使用时应注意:口服抗凝剂,溶栓剂,用于抗血小板凝集剂量的乙酰水杨酸(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糖皮质激素(全身用药)。

药物过量

可注射盐酸鱼精蛋白或鱼精蛋白中和本品作用,1mg盐酸鱼精蛋白中和1.6AXaIU本品。鱼精蛋白不能完全中和本品的抗FXa活性。

药物毒理

1.药理作用:
低分子量肝素钠具有抗Xa活性,药效学研究表明其可抑制体内、体外血栓和动静脉血栓的形成,但不影响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在发挥抗栓作用时,出血的可能性较小。
低分子量肝素钠小白鼠皮射和尾静脉注射的LD50值分别为3764mg/kg、1655mg/kg。
2.毒理研究:
长期动物实验未证实低分子量肝素钠有致癌作用,对雌雄鼠的生育能力无影响,也没有发现低分子量肝素钠对胎儿有明显损害。多次重复给药时,血小板减少、过敏的发生率很低。

药代动力学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由其血浆抗Xa因子活性确定。皮射后3小时达到血浆峰值,然后下降,但至24小时仍可监测,半衰期约3.5小时,用药期间抗Ⅱa因子活性低于抗Xa因子活性,皮射生物利用度接近98%。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1-(X-148)-2005Z

用法用量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下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治疗至少需要5天。
2.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遵医嘱。血液透析超过4小时,每个小时须追加上述剂量的四分之一或根据血透最初观察到的效果进行调整。
3.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动心肌梗塞皮射120IU/kg体重,每日二次,最大剂量为10000IU/12小时,至少治疗6天。
4.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伴有血栓栓塞并发症危险的大手术:术前1-2小时皮射2500IU,术后每射2500IU直到患者可活动,一般需5-7天或更长。具有其它危险因素的大手术和矫形手术:术前晚间皮射5000IU,术后每晚皮射5000IU。治疗须持续到患者可活动为止,一般需5-7天或更长。也可术前1-2小时皮射2500IU,术后8-12小时皮射2500IU,然后每日早晨皮射5000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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