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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磨汤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17:08:4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
- 批准日期:2015-08-31
- 药品本位码:86904925001039
相关疾病
腹胀,便秘,不消化,厌食,婴儿吐奶,产后术后肠胀气,便秘,便秘,腹胀,便秘,不消化,厌食,厌食
适应症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注意事项
(1)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
(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
(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包装
10ml*12支/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脾胃分册)WS-10040(ZD-0040)-2002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3~5天。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