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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草肝炎颗粒
日期:2018-12-07 21:12: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14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江西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相当于原药材31g)
- 生产地址:江西省龙南县五里山
- 批准日期: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86905311000124
品牌
九连山
相关疾病
新生儿肝炎综合征,三B征,新生儿肝炎,婴儿肝炎综合征,淋巴结-胆道综合征,Derincentis综合征,Alagille综合征,无黄疸型机型传染型肝炎
适应症
舒肝,清热,利湿,祛黄。用于黄疸型和无黄疸型急性传染性肝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包装
15g*10袋/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三册WS3-B-0561-91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清香,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