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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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日期:2018-12-09 01:21:5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0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含对乙酰氨基酚0.28g)
  • 生产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业路2777号
  • 批准日期:2015-12-22
  • 药品本位码:86903413000158

相关疾病

风寒外感,风寒外感

适应症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10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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