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康灵片
日期:2018-12-09 07:26:3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8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4g
- 生产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富裕路8号
- 批准日期:2018-07-10
- 药品本位码:86903404000891
相关疾病
肝胃不和,淤血阻络,急性胃炎,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急性胃炎
适应症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反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不良反应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禁忌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
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中白芍养肝血而和营阴,配甘草甘润缓急,有调中止痛之功,茯苓具有补中和胃,健脾渗湿、消肿,配伍白及、三七具有止血,消肿生肌之功;延胡索为行气之主药,与白及、三七配伍可起到止血、活血双向调节之功;海螵蛸具有收敛生肌,制酸,配伍解痉止痛的颠茄浸膏,以缓解急速发作的胃痛。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